施工合同无效逾期竣工违约金怎么计算
杭州余杭律师
2025-04-21
施工合同无效时逾期竣工违约金条款随之无效,不能按约定计算。不过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可参照合同工程价款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对于逾期竣工损失,承包人在发包人有实际损失且能证明与自身逾期竣工存在因果关系时需赔偿。
1.损失赔偿额按实际损失确定,像发包人因工程逾期额外支付的场地租赁费用、错过最佳销售期的损失等,承包人要承担这部分赔偿。
2.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法院会结合工程规模、逾期时间、同类工程市场成本等因素酌情判定赔偿数额。
建议发包人及时收集保存与逾期竣工损失相关的证据,以便在索赔时更好地证明实际损失。承包人则需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免逾期竣工情况发生。✫✫✫✫✫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施工合同无效时,其中逾期竣工违约金条款随之无效,不能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该违约金。不过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承包人可参照合同工程价款约定获得折价补偿。
(2)发包人若因承包人逾期竣工遭受实际损失,且能证明损失与逾期竣工存在因果关系,承包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3)损失赔偿额一般按实际损失确定,像额外支付的场地租赁费用、错过销售期的损失等。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法院会结合工程规模、逾期时间、同类工程市场成本等因素酌情判定。
提醒:
发包人应及时收集实际损失及与逾期竣工因果关系的证据;承包人若对损失赔偿有异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当施工合同无效且逾期竣工违约金条款无法使用时,若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发包人可参照合同工程价款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二)若发包人有因承包人逾期竣工导致的实际损失,且能证明因果关系,承包人需赔偿该实际损失,像额外支付的场地租赁费用、错过最佳销售期的损失等。
(三)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可结合工程规模、逾期时间、同类工程市场成本等因素,由法院酌情判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施工合同无效,逾期竣工违约金条款随之无效,不能按约定计算。不过工程验收合格,可参照合同价款约定补偿承包人。
2.若发包人有实际损失,且能证明与承包人逾期竣工有关,承包人要赔偿逾期竣工损失。
3.损失赔偿按实际损失定,像额外场地租赁费用、错过销售期损失等。若实际损失难确定,法院会结合工程规模等因素酌情判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施工合同无效时逾期竣工违约金条款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可参照合同约定补偿承包人;承包人存在逾期竣工且发包人有实际损失并能证明因果关系的,承包人应赔偿,赔偿额按实际损失确定,难确定时由法院酌情判定。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施工合同无效后逾期竣工违约金条款随之无效,不能按约定计算。不过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参照合同中工程价款约定对承包人进行折价补偿。若承包人逾期竣工给发包人造成实际损失,且能证明损失与逾期竣工存在因果关系,承包人需承担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额通常按实际损失确定,像额外支付的场地租赁费用、错过最佳销售期的损失等。当实际损失难以确定,法院会结合工程规模、逾期时间、同类工程市场成本等因素酌情判定赔偿数额。若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
1.损失赔偿额按实际损失确定,像发包人因工程逾期额外支付的场地租赁费用、错过最佳销售期的损失等,承包人要承担这部分赔偿。
2.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法院会结合工程规模、逾期时间、同类工程市场成本等因素酌情判定赔偿数额。
建议发包人及时收集保存与逾期竣工损失相关的证据,以便在索赔时更好地证明实际损失。承包人则需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免逾期竣工情况发生。✫✫✫✫✫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施工合同无效时,其中逾期竣工违约金条款随之无效,不能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该违约金。不过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承包人可参照合同工程价款约定获得折价补偿。
(2)发包人若因承包人逾期竣工遭受实际损失,且能证明损失与逾期竣工存在因果关系,承包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3)损失赔偿额一般按实际损失确定,像额外支付的场地租赁费用、错过销售期的损失等。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法院会结合工程规模、逾期时间、同类工程市场成本等因素酌情判定。
提醒:
发包人应及时收集实际损失及与逾期竣工因果关系的证据;承包人若对损失赔偿有异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当施工合同无效且逾期竣工违约金条款无法使用时,若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发包人可参照合同工程价款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二)若发包人有因承包人逾期竣工导致的实际损失,且能证明因果关系,承包人需赔偿该实际损失,像额外支付的场地租赁费用、错过最佳销售期的损失等。
(三)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可结合工程规模、逾期时间、同类工程市场成本等因素,由法院酌情判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施工合同无效,逾期竣工违约金条款随之无效,不能按约定计算。不过工程验收合格,可参照合同价款约定补偿承包人。
2.若发包人有实际损失,且能证明与承包人逾期竣工有关,承包人要赔偿逾期竣工损失。
3.损失赔偿按实际损失定,像额外场地租赁费用、错过销售期损失等。若实际损失难确定,法院会结合工程规模等因素酌情判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施工合同无效时逾期竣工违约金条款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可参照合同约定补偿承包人;承包人存在逾期竣工且发包人有实际损失并能证明因果关系的,承包人应赔偿,赔偿额按实际损失确定,难确定时由法院酌情判定。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施工合同无效后逾期竣工违约金条款随之无效,不能按约定计算。不过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参照合同中工程价款约定对承包人进行折价补偿。若承包人逾期竣工给发包人造成实际损失,且能证明损失与逾期竣工存在因果关系,承包人需承担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额通常按实际损失确定,像额外支付的场地租赁费用、错过最佳销售期的损失等。当实际损失难以确定,法院会结合工程规模、逾期时间、同类工程市场成本等因素酌情判定赔偿数额。若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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