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手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杭州余杭律师 2025-04-20
结论:
金手镯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婚前一方购买自用是个人财产;婚内用共同财产买的通常是共同财产;婚后受赠时赠与人明确只赠一方是个人财产,未明确则一般是共同财产;特殊节日赠送的常为受赠方个人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财产有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之分。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所以一方婚前购买自用的金手镯归其个人。婚内用共同财产购置物品,若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金手镯也不例外。对于受赠财产,若赠与人指明只给一方,体现了赠与人对财产归属的意愿,该金手镯为受赠方个人财产;未明确的,基于婚姻关系的整体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节日赠送的金手镯,具有特殊纪念意义,从法律和社会常理来看,应归受赠方个人。如果大家在夫妻财产认定等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1.金手镯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依不同情形判断。婚前一方购买用于日常佩戴的金手镯,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婚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受赠的金手镯,若赠与人明确只赠与一方,是该方个人财产,未明确则一般为共同财产。一方在特殊节日送给另一方的金手镯,通常作为有特殊纪念意义的赠与,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
3.为避免财产认定纠纷,夫妻双方可签订书面财产协议,明确金手镯等财产的归属。在接受赠与或购买金手镯时,注意留存相关凭证,如购买发票、赠与协议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财产性质。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
(1)婚前购买供自己日常佩戴的金手镯,是购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因其购买时间在结婚前,财产属性独立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金手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在婚姻期间用双方共同的资金购置的财物。
(3)婚后受赠的金手镯,赠与人明确只赠与一方时为该方个人财产;未明确的情况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体现了对赠与人意愿和夫妻财产关系的综合考量。
(4)特殊节日一方送给另一方的金手镯,通常视为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赠与,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这考虑到特殊节日赠与的特殊情感属性。

提醒:在处理金手镯等财产归属问题时,要注意留存购买凭证、赠与协议等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一)判断金手镯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时,要先确定购买时间。婚前一方购买用于自身佩戴的,是其婚前个人财产,不用分割。
(二)婚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买的金手镯,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其有平等处理权。
(三)婚后受赠金手镯,赠与人明确只给一方,就是该方个人财产;未明确的话,算共同财产。
(四)特殊节日赠送的金手镯,一般视为特殊纪念意义的赠与,归受赠方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以及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1.婚前购买:一方婚前买的供自己日常佩戴的金手镯,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

2.婚内购买:婚姻期间用共同财产买的金手镯,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受赠:受赠的金手镯,赠与人明确只给一方,属该方个人财产;未明确则是共同财产。

4.节日赠与:特殊节日送的金手镯,一般算有纪念意义的赠与,归受赠方个人。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宝山区看守所地址 闵行区看守所地址 宁波江北区律师 江山市律师 湖口县律师 金华律师 青田律师 建德刑事律师 桐庐县律师网 杭州市拱墅区刑事辩护律师 余姚县律师 嘉兴市资深刑事律师 台州市刑事律师 慈溪市取保候审律师 温州市鹿城区取保候审律师 温州市刑事律师咨询 德清县律师网 武义离婚律师 九江离婚律师 慈溪房产律师 杭州滨江刑事律师 宁波鄞州律师 苍南律师 杭州萧山律师事务所 金华金东律师事务所 黄山律师事务所 苍南法律咨询 宁波镇海刑事律师 温州洞头法律咨询 开化法律咨询 青田刑事律师 杭州钱塘律师 永康律师 东阳律师 金华金东律师 杭州萧山律师 宣城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龙游律师 宣城律师 杭州西湖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衢州衢江律师 杭州西湖律师 常山律师 黄山律师 杭州上城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黄山律师 杭州拱墅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江山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 庆元律师